现有一个十万火急的问题请教大家,请大哥大姐们支招:我爱人今年刚满30岁,因精神分裂症2017年4月15日入延边脑科医院治疗,入院后17号在延边脑科医院做过体检,身体除了精神状态不好外其他都正常,2017年4月29日17:30脑科医院把我爱人做了转院处理,转到延边医院治疗,转到延边医院后检查结果:全身各器官严重衰竭,生命垂危,在延边医院抢救一晚无效后于30早6:51分离开人事,我就不明白一个好好的人,到延边脑科医院住院15天怎么就能治疗成全身各器官衰竭,院方解释说我爱人拉肚子,他们给吃了泻立停不见好转脱水严重,导致酸中毒,一个全封闭的管理,怎么会出现问题,我让医院给出合理的解释,我们的宝宝才2岁就没了母亲,这对我的宝宝有多么大的影响,我爱人离开时眼睛是睁开的,我不能让他不明不白的离开了,请各位朋友给予指导